《四川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》解读

 现将《四川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》解读如下。

     一、起草背景

 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市生态环境问题,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、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作出重要指示,提出“让城市融入大自然”“山水林田湖是城市生命体的有机组成部分,不能随意侵占和破坏”等系列要求,为新时代城市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、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,认真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坚决走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的新路子,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,适时出台全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、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势在必行。

二、起草过程

  彭清华书记、尹力省长高度重视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,多次指示要以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,补齐城市功能短板,提升城市品质,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。2019年3月,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《关于开展公园城市建设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(送审稿)》。7月,按照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要求,增加推动基础设施改造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关内容,并将文件更名为《四川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开展了专题调研、专题讨论会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,形成了《指导意见》初稿。8月,住房城乡建设厅书面征求了10个省直有关部门(单位)意见,共收到12条修改意见,其中采纳11条、部分采纳1条。9月,再次征求了20个省直有关部门(单位)及成都市人民政府意见,共收到10条修改意见并全部采纳。12月,补充征求了省委宣传部、公安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政府督察室等省直有关部门(单位)3条意见并全部采纳。随后,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,增加了老旧小区改造、支持成都市开展公园城市建设等有关内容。同时,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,依法依规履行了公众参与、专家论证、风险评估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,形成《指导意见(送审稿)》送省政府审定。2019年12月27日,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《指导意见》,并于2020年1月20日印发。

三、主要内容

  《指导意见》共分为3个部分。

  第一部分“总体要求”。明确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、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途径目标。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践行中央“一尊重五统筹”城市工作总要求,将创造城市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,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到2022年,全省城市(县城)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生态环境建设全面加强。到2035年,全省城市(县城)基础设施体系和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,基本建成功能完备、生态宜居、文化传承、治理高效的现代城市。

  第二部分“主要任务”。明确了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的4大类、13项重点任务。一是坚持以人为本,高水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。包括强化城市污染防治、配套城市基础设施、推进城市功能修补、改造城市老旧小区、发展城市绿色交通等5项重点任务。二是坚持生态优先,高标准优化城市生态环境。包括优化城市生态布局、提升城市生态品质、支持成都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等3项重点任务。三是坚持文化传承,高品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。包括保护历史文化遗产、活化利用文化资源等2项重点任务。四是坚持共建共享,高效率提升城市治理能力。包括创新城市治理机制、推动智慧城市建设、强化城市精细管理等3项重点任务。

  第三部分“保障措施”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省直有关部门(单位)工作联席会议制度,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开展工作,并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。二是强化政策支撑,支持各地整合政策资金,计划文件出台后连续三年,每年确定10个左右试点城市(县城),省级财政通过现有专项资金给予奖补支持。三是加强技术指导,健全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体系,建立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试点考评激励退出机制。四是鼓励公众参与,大力开展宣传引导,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,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。

四、特色亮点

  《指导意见》有如下特点:一是坚持以人为本。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理念,着眼补齐影响人民生活质量设施短板,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,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。二是坚持生态优先。坚决走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新路子,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草城市生命共同体,优化城市生态空间,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。三是坚持文化传承。延续城市历史文脉,结合城市历史传承、区域文化、时代要求,探索适宜的城市人文环境营造模式。四是坚持共建共享。强化共治共管、共建共享,加快提升城市治理能力。